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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洋因应: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与中国的渊源

文图 · 黄兰诗

清晨,位于禧街的中华总商会正门两侧围墙上的九龙壁在阳光照射下熠熠生辉,格外引人注目。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九龙壁就矗立于此,仿佛默默坚守着守护商会的使命。时过半百,九龙依然姿态生动而尽显霸气。正如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当初是在清王朝的直接推动下所创设的那样,该九龙壁亦诞生于北京。那么,本地商会的建立与中国又有何具体关系呢?

中国清末思想观念的转变与商部的建立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中国在政治和经济等各方面都开始发生巨变,由独立的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随着国门被打开,在西方商品涌入中国市场的同时,包括“商会文化”在内的近代西方文化也逐渐输入中国。

众所周知,法国是现代商会的发源地,早在16世纪便确立了有组织的商会制度,后来传到西欧各国。接着东方的日本也于1878在东京成立商会。商会最初是商贾们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和促进商业发展而自发组成的,经过发展后,才得到本国政府的认可和扶持,并在其监督和保护之下,组织体系日臻完善。西方殖民势力向外扩张时,也把商会组织带到了他国。 

英国人在广州建立商会可追朔到鸦片战争前的1834年,时隔两年各国商人又在中国联合组建了第一个洋商总会,力保自身利益。鸦片战争后更多的外商来到中国,他们设立商会,依靠本国政府与中国政府的商界交涉,垄断贸易,打压中国商人。这种凭借软实力进行的经济战,不像真枪实炮的兵战,是一种不易为人察觉的侵略手段。

因此,当时中国一些能够开眼看世界的政治家,例如林则徐、李鸿章、曾国藩等面对西力东侵,认为首当其冲的威胁是坚船利炮。因此18世纪60年代初清政府主导学习西方的“洋务运动”,起初仅聚焦于发展军事工业而追求“自强”。不过,这未能阻挡西方经济势力在中国的迅速发展与中国的衰落。中国的一些政治家与精英分子进一步认识到强大的国防是以国家的经济实力为基础的,要自强必先求富。要求富,则需要发展工商业,需要与洋商进行“商战”。他们的思想和观点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产生了一定影响,实业救国论成了一种颇为流行的论调,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与同业公会在清末开始出现,重农抑商的传统思想趋于瓦解。 

“士农工商”的秩序结构和“农本商末”的观念是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主调,封建统治者的抑商政策和社会的贱商习俗,使得工商业者社会地位低下。清末随着重商之风渐盛,商人能够捐纳买官取得功名虚衔,在形式上跻身于“绅”之列。一直受鄙视的“奸商”成为令人仰慕的“绅商”。

甲午战争后,中国朝野上下振兴实业以保利权的呼声四起,“重商”观念显著提高。1903年9月清政府创设“商部”,掌管通商及运输等事务部门,1906年11月商部并入工部,改称“农工商部”,统辖农工商实业。

商部的宗旨:整顿商务、讲求商学、联络商界、和协商情、启发商智与振兴商利。要达到以上目标就需要得到商界的通力合作。清政府早已注意到洋商会在向中国经济扩张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虽说中国封建经济中早已出现了为商人争取利益的公会、行会或公所等业缘互助会,但在甲午战争前,这此组织基本由旧式商铺、手工作坊、小商贩等组成,主要协调同业关系,与西方商会相比,缺乏对整个商界的领导力量,与政府的关系也不密切。

清政府决定推动建立新式商会,于是在商部建立的翌年颁行商会章程,规定所有商业公所改称“商会”。此前上海的官员和商人成立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因此改组为“上海商务总会”。该商会是中国最早的新式商会,为中国商界树立了榜样。

商部十分支持商会的发展,也重视对商会的掌控。商会总理由政府委派,受制于政府的总理自然就成了其“线人”。而商会不但管理企业,还兴学堂、办杂志、参与社会管理、帮助政府收税,在某种程度上充当了政府的替身。例如:合同、贷款、地契等所有商业文件由商会盖章后,均被视为获得官方承认的凭证。因此,商会既是政府有效控制商人的组织,也是实现政府与商家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桥梁”。在政府推动下,中国各地纷纷建立商会,1911年清政府垮台前,全中国已有九百多个商会。

清政府与海外华商

与此同时,清政府也认识到海外华侨的重要性,开始改变态度。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与百日维新失败逃到海外的康有为等人,都极力争取华侨,尤其是其中的实业人士支持,海外成为革命党与保皇党反政府的重要基地。对此,清政府不得不多方笼络华侨,孤立反政府人士,博取侨民对朝廷的效忠。二是清政府在内忧外患重压下经济危机越来越严重,开始关注海外“富源”华商,试图挖掘侨民巨大的经济潜力。

作为争取华侨的举措,清政府多次派遣使节团到海外访问,与华侨联络感情,试图通过亲善活动,向华侨宣传政府发展工商业的政策,招商引资,筹集海防,号召赈捐等,同时达到排挤反政府势力的目的。清政府在海外的外交机构也将护侨视为主要工作之一,积极关心其福祉,保护其利益。华侨在清朝外交官眼中从“判民”转变为“赤子”。

不过,仅仅靠使节团与驻外机构做华侨的工作效果有限。要加强海内外联络与信息交流,传达朝廷的政策与恩惠,鼓励华侨向国内输送建设资金,争取富裕侨民的支持,只有利用侨社中具有影响力的组织才能取得事半功倍之效。于是,清政府想在海外侨商中“推销”在国内获得成功的“商会”模式。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与清政府的关系

早在19世纪中叶,本地已经出现行会等组织。如戏班的“梨园堂”、粤帮木匠的“北城行”、建筑业的“鲁北行”等。但这些华社与清政府毫无关系,并且在很多方面有别于中国的行会。因此,清政府需要一位既亲朝廷又能获当地商人信任的领袖出面成就此事,时任商部考察外埠商务大臣张弼士成了不二人选。张弼士奉命南来,先在槟榔屿建立商会,因为那里有他的亲朋戚友,也是他在东南亚的事业根据地,但进展有限。

张弼士于是来到新加坡倡导建立商会,并且率先捐献创立资金3000元叻币。其倡议得到本地侨领吴寿珍等积极响应,1906年新加坡中华商务总会顺利创立。

张弼士可谓得天时地利,主要因素有:一,苏伊士运河的开通,促进了本地国际贸易不断增长。新加坡华商意识到需要建立一个华人商会来全面整顿商务、联络商界、启发商智、振兴商利等,保护和扩大自己的利益。二,19世纪末华社针对殖民政府的商业破产修正法令展开辩论,著名商人佘连城等试图设立“华商公所”保护华人利益,但未能如愿,张弼士来创办商会时此事又被提上议事日程。三,正逢本地潮州社群内部发生分裂,部分富裕而有影响力的成员想靠建立商会开拓另一个阳光道。四,本地华商的社会地位往往得不到殖民政府的承认。商会则是以清政府为靠山的,这对于本来就具有浓烈中国情怀的华商而言,自然愿意靠向这种非正式的政治权力。

清政府的海外准派出机关

《商部为奉旨准予新加坡中华商务总会立案事致外务部咨文》(华商文化馆)

《商部同意在新加坡设立商会的咨文》(华商文化馆)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的“华商文化馆”常设展览的文物中,展有《商部为奉旨准予新加坡中华商务总会立案事致外务部咨文》与《商部同意在新加坡设立商会的咨文》,弥足珍贵。据此可知张弼士等筹建商会的大致情况。

清廷的批准形式是赐授“关防”给商会。所谓“关防”,乃长方形印信。像其他中国各地的商会一样,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与中国官方的来往书信,必须盖上“关防”才能生效。中华总商会的筹建源自清政府授意,被赐授的“关防”则意味着其最高权力来自清政府。这一权力的象征不言而喻加强了商会在华社的地位。

1906年8月14日,清廷颁发的“关防”抵达新加坡。两天后商会举行了隆重的启用“关防”大典,商会总理、协理和议员们都盛装参加。大典的最高潮是与会者朝着“阙”(泛指宫殿或帝王的住所)字行大礼。

据史料记载,当年这个“阙”字是写在一面大玻璃镜上,置于堂北桌子中央,商会人员是穿清朝袍服,戴顶带花翎,行三跪九叩大礼,向皇上和皇太后表示忠诚和感恩。通过此仪式,商会名正言顺地成了清朝商部领导下的一个部门,而商会的领导层自然也象征性地成为清政府某个阶级的官员。这亦符合侨商们的意愿:摆脱四民之末,拥有绅商的社会地位。

中华总商会依附中国政权主导者的这种格局,不仅出现于成立之初,伴随着中国政治的跌宕起伏而时强时弱,直到二战爆发为止。宋旺相在《百年华人史》写道:“某些欧洲人有把中华商务总会当成是中国政府办事处的看法。我们相信商会在北京注册是引起欧洲人作出这种臆断的主要原因。事实上,中华商务总会纯粹是本地的一个商业团体,它完全致力于增进其会员的利益和整个商会的发展。它根本没有政治上的关系。由于必须给予它的会员在中国居留时得到各方面的保护,它请求中国政府予以承认,这就是它和中国政府的全部关系。”

文中提到的“保护”,指中国政府给回国经商、探亲的会员颁发“商照”而提供的相关保障等。这对会员来说极其重要,也势必决定了商会的政治态度。因此,虽说商会和政治无关,纯粹以商为基调,但从历史的角度看,其在政治倾向、意识和效忠对象上似乎有一些明显的色彩。例如,商会要员从第一届到1912年的第七届都在就职仪式行三跪九叩的大礼,直到民国二年即1913年第八届才改用鞠躬礼。还有,商会成立之初,每逢慈禧太后与光绪的诞辰,必登报通知本地华商在当日高悬黄龙旗,张灯结彩以示庆祝。

1908年11月慈禧和光绪驾崩,商会则致电北京农工商部吊唁,谓“两宫宴驾,侨民同悲”,同时特别通报本地商界学界,促令停市停课以表致哀。一些华族商铺响应,但同盟会人士的商店不仅照常营业,还大肆庆祝。保皇党人士对此十分愤怒,击破其商铺及其玻璃门。据载,当日警察及时出面阻止革命党人燃灯结彩,才消除了保皇党人暴动的可能性。

上述冲突也充分暴露了华商之间在政治上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据说此事件打击了革命党在本地的实力与声望,同一年同盟会将设在新加坡的总会迁移至槟城,此事件也许是导致搬迁的原因之一,不过亦为同盟会员另设炉灶建立商会留下了伏笔。 

改朝换代下的新旧商会

1911年满清的没落,提高了革命党人在南洋各地的威信,也给支持革命党的华商创办新商会带来了信心。

据1979年《星洲日报》一文称:1912年1月孙中山宣誓担任临时大总统的同时,新加坡华商在张永福等革命党人的倡议下召开商会大会,张等希望议决全埠华人庆祝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悬挂中华民国国旗。有人指责张永福等擅自发传单召集此会,认为“无有公开与合法之名目”,还有人强调商会职权有限,不能随时升旗庆祝共和成立,“盖满清政府未倒,若一悬旗,外人必干涉也”。结果在座两百余人互相辩论,秩序大乱,会议不了了之。在此期间商会仍悬挂象征清政府的黄龙旗。

革命派当然对此不满,决定另起炉灶,1912年3月22日向英殖民政府注册,创办了新商会即“华侨总商会”,以此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与经济利益。新商会公举陈楚楠为代表赴北京向袁世凯政权申请立案,4月获得批准,成为一个公开合法的商业团体,史称“新商会”。与之相对的中华商务总会则被称为“旧商会”。

新商会一建立就举行“华侨爱国捐”,旧商会也举办了“中华国民捐”。两者目的皆是帮助北京政府解决财政危机,属于和平竞争。新加坡一下子出现两个同类组织,估计一些华商也无所适从,据说新旧商会同年7月有过3次合并谈判,均未成功。

不过,这种状况并未能持续下去。1913年7月孙中山领导讨伐袁世凯的“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世凯政府取缔国民党,以一埠不能设立两个商会为由,逼迫国民党人掌控的新商会解散。新商会成员无奈并入得到袁世凯政府承认的旧商会。1917年旧商会改名为“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成立后一波三折的商会至此在名称上固定下来,一直沿用至今。

虽说在商言商,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因其特殊的出生背景,在孕育与成长的初期难免显示出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政治色彩。建国总理李光耀先生曾经说:“总商会的历史,反映新加坡的历史。”从上述历史来看,其成立初期曲折的经历倒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发生的重大变化。也许可以说,商会初期的历史或多或少反映了中国近代前期的历史。

参考文献:

[1]《北城行庆祝鲁班先师诞》《南洋商报》,1957年7月11日。

[2]《南洋文摘》总第61期,1965年。

[3]《星华史上——新旧商会之争始末》《星洲日报》,1979年4月4日。 

[4]宋旺相著,叶书德译《新加坡华人百年史》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出版 ,1993年。

(作者为晚晴园华文义务导览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