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加坡新常态”微电影分享会
user2021-12-01T23:36:19+08:00配合“我的新加坡新常态”微电影大赛而举办的两场分享会,已分别于2021年11月14日和11月21日在线上平台Zoom圆满举行。 11月14日的首场分享会以英语进行,邀请了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的法律顾问长夏佳萍担任主讲者,向与会者介绍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 左为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的法律顾问长夏佳萍,右为分享会主持人、“我的新加坡新常态”微电影大赛筹委会委员黄子琛 她解释在一部作品里,有许多构成它的基础创作,如背景音乐或剧本本身等,皆有单独的版权类型。除此之外,她也着重介绍了不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其中就包括了想法与概念。她表示虽然它们不受版权保护,但若第三方在知晓其内容为机密资料的情况下仍引用了有关想法和概念,可面临违反保密协议的提诉。 构成一部影视作品的基本元素 不受版权保护的内容 夏佳萍也解释,法律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在介绍侵权行为时,她表示我们常听说的“只要相似部分超过多少巴仙便会构成抄袭”似是而非,因为评断其相似的内容重质多于量,若整体作品内容的相似度越多,甚至让公众想起了原作,抄袭的嫌疑也就越高。 夏佳萍向参与者介绍常见的侵权行为以及后果 谈及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的品牌商标是否会构成侵犯专用权,夏佳萍向参与者解释,若将某品牌的商标用于同类产品上作为售卖用途,才有可能构成侵犯商标的专用权。因此,影视作品中出现的品牌商标,一般不会构成侵权。 夏佳萍举出了例子,并与出席者进行讨论 夏佳萍通过案例分析,解释并复习了不同情况下的知识产权问题,加深了参与者对知识产权的领悟。 另一方面,于11月21日举行的第二场分享会邀请了知名电影人邓宝翠,以及上一届赛事的公开组金奖得主刘奕宏和学生组铜奖得主郑立国分享他们制作微电影的知识与心得。 邓宝翠导演曾执导过多部短片,当被问及拍摄短片如何影响她的电影创作时,她指出多数的电影制作人一定有拍摄短片的经验,而短片的篇幅虽然比电影小,但能让制作人学会如何以精简的方式说故事。 邓宝翠导演(右)向出席者分享拍摄微电影的知识 邓宝翠特别推荐了法国导演罗伯特·布列松所撰写的《电影书写札记》,她表示布列松导演所写的一些感悟一直影响着她。 她表示电影人刚开始创作时总会遇到缺乏资源的问题,便想通过布列松导演的著作,鼓励参与者以更细腻的目光观察自己的周围,感受与领悟自己拥有和缺乏的事物,从而发挥创造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目前受疫情的影响,拍摄影视作品有一定的挑战。 邓宝翠在分享会上播放了曾参与制作的短片和纪录片片段,并讲解了当初拍摄时所遇到的挑战,以及如何克服相关难题,借此启发与会者。她也在活动中分享了去年在阻断措施期间拍摄作品的经历,以及疫情带给她的创作灵感。 第二位主讲嘉宾是曾在“我的新加坡派”微电影大赛公开组中勇夺金奖的刘奕宏,他在活动上分享了制作获奖作品《邻里之间》时的感想。他也表示在疫情期间透过观察理解到了许多以前忽略的事情,并从中获得了创作灵感,制作了更多视频作品。 上届赛事公开组金奖得主刘奕宏(右)与出席者谈制作微电影的心得 第三位主讲人郑立国,凭借作品《首善》在“我的新加坡派”微电影大赛学生组中获得了铜奖,这部作品也拿下了“最佳演员”的奖项。郑立国提到在学生时期曾参与过多项比赛,他从这些比赛中累积了经验,并拟定了一套制作流程,尤其着重在微电影的剧本。因此,他鼓励微电影大赛的参赛者必须做好相关准备,才能拍摄出好作品。 上届赛事学生组铜奖得主郑立国(右)与出席者谈制作微电影的心得 由新加坡宗乡会馆联合总会、新加坡华族文化中心和《联合早报》携手举办的“我的新加坡新常态”微电影大赛,诚邀公众运用影像描绘分享对于疫情新常态下的观察、认知和感悟,借此展示新加坡人坚韧不拔、乐观进取和积极应变的态度。 “我的新加坡新常态”微电影大赛现公开报名截止至今年12月20日,作品呈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1日,总值近3万元的丰厚奖金等待赢取。 欲知更多详情,请浏览大赛官网:http://microfilm.zaobao.com/2021/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宗乡总会张镜(电话:6643 6479或电邮:abbyzhang@sfcca.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