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良雇主怎么办?
默默承受? 还是合法争取应有权益!
文│黄锦西律师 MUNGVERSE LLC 管理合伙人 图│iStock
新加坡的劳工法《1968年雇佣法令》是调节和平衡劳资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所有受聘员工的各种待遇,若低过此法令所订的标准,均属非法。
此法令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唯第四部分只适用于较低收入的雇员。
(1)服务合约下的最低待遇;
(2)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约,违反合约的救济;
(3)工资计算及支付方法;
(4)年假、产假及病假的处理等。
第四部分涵盖休假日、工作时间、超时工作、退休金、裁员福利、额外奖励金等。这部分只适用于两类雇员:一是月入不超过4500元(不包括加班津贴、花红、第13个月薪金、奖励金及其他津贴)的劳力者;二是任何月入不超过2600元的雇员(收入不包括加班津贴等,与月收入不超过4500元的劳力者一样)。所谓劳力者,包括:清洁工、建筑工人、机器操作员、司机及检票员等。
在服务合约下的雇员(包括外籍雇员),都受到此法令的保护。他们包括:
(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但每周工作超过35个小时以上);
(3)临时工;
(4)合约工。
万一碰上不良雇主,可用雇佣法令来维权。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
1 超时工作,一定有加班费?
雇佣法令关于工作时间、加班费及休假日的规定,只适用于每月底薪不超过4500元的劳力者,以及每月底薪不超过2600的受聘人士。对这两类雇员来说,正常的工作时间是每周(七天)44小时(不包括休息和用餐时间)。
关于加班,需注意以下几点:
(1)每日不能工作超过12小时;
(2)每月不得加班超过72小时(除非是法令规定的特殊情况);
(3)雇主给雇员每周休息一天;
(4)加班费必须在上次发薪期最后一天算起的14天内分发。
至于其他受聘人士,包括经理及行政人员是否有加班费,则按他们的服务合约规定来办。
算法
如何计算加班费?
如果A的底薪是2600元,每小时底薪就是:(2600×12个月)÷(一年52周×每周44小时)=13.6元。
根据法令,每小时加班费应该是每小时底薪的1.5倍,即每小时加班费20.4元(13.6元×1.5)。若加班两小时,加班费为40.8元。
同理,若底薪是每月4500元,每小时底薪就是:(4500×12个月)÷(52周×每周44小时)=23.6元。
则加班费为每小时23.6×1.5=35.4元。
2 被拖欠薪水后,约满回国,还可追回薪金吗?
既使雇员回国后,仍可设法追讨,雇员可通过劳资政纠
纷调解联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Dispute Management,简称TADM)提供的线上机制进行。一般上,联盟在接获拖欠薪水的投诉后,会指派一名调解员安排雇员与雇主通过线上(若雇员已回国)或面对面商讨。
这个程序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线上谈判,调解员不参与,由双方直接商谈。TADM希望双方尽可能在五天內和平解决争议。
若线上谈判失败,则进入第二部分,由有经验的调解员居中调停。这部分也可以在线上进行(由调解员决定),调停一次大约三小时,可能需要调停好几次,整个过程或许需要八周。
若仍不能解决,可到国家法院的雇佣纠纷索偿庭(Employment Claims Tribunals,简称ECT)打官司。到了这个阶段,雇员必须亲自出庭,没有线上机制。若全程需要超过30天,则中国籍雇员需申请旅游签证(30天內免签),因此需要算一算机票、住宿以及各种费用,再对比索偿的数目看是否合算(雇员能索偿的数额限2万元以内,若是工会会员,可索偿至3万元)。
至于如何开始索偿,首先打开TADM网站后,点击eServices键,里面有详细提交索偿文件的指引。提交文件要用Singpass登陆,然后提交文件及所有资料,之后TADM就会着手处理,与申请人联系。
要注意的是,如果已离职,必须在离职最后一天的六个月内提交索偿文件。能够索取的欠薪时段是提交索偿日之前的一年,更早的欠薪不能追讨。
数据
一年追回欠薪1400万元
根据2024年中发表的《2023年雇佣标准报告》,有88%的拖欠薪水个案,是在TADM的协助下得到解决,其中九成在两个月内得到解决。
另外,有12%的案子须转介到雇佣纠纷索偿庭(简称ECT)进行裁决。
在劳资政介入后,成功追讨回的拖欠薪水总额达1400万元。
对于无法全额偿还欠薪的雇主,人力部会冻结他们申请和更新外籍雇员工作证件的资格。在所有涉及欠薪的投诉中,少于1%的案件,是雇主有能力却故意不支付款项。这类雇主因涉嫌违反雇佣法令,在遭人力部调查。
在2023年不当解雇的雇主,涉及的赔偿额达172万元。
3 年假福利,几天才算合理?
在雇佣法令下,所有雇员只要工作至少三个月,即可享受有薪年假。年假的天数按工作多少年计算。工作一年,年假七天;工作两年,年假八天。每工作多一年则多一天年假,工作八年及以上,可享有14天年假。如果你已工作三个月以上(包括实习期),可享有的天数,按你已完成的完整月数计算,例如你已工作了六个半月,以完整的六个月算,可享有三天半年假。
4 雇主增加工作量,逼员工辞职,怎么办?
雇主单方面改变工作条件,例如增加工作量,或改变工作任务而雇员不能或不愿接受,被逼辞职,这种情况叫推定解雇或间接解雇(Constructive Dismissal)。
如果真的不合理,那雇主便是触犯了雇佣法令第14条的无理解雇。雇员可向人力部或TADM投诉,要求调解。如调解不成,雇员可向ECT提出诉讼。若胜诉,雇主会被令重新雇用他或赔偿他的损失。不过证明不合理解雇的责任在雇员身上,雇员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他的申诉。
5 雇主请员工时答应的福利没有落实,可追讨吗?
雇主与雇员达至的工作条件,包括福利,是一种合约,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雇主不守信,员工也可循TADM和ECT机制追讨。若员工的损失超过2万元,那就要去法院提起诉讼了,因为雇员索偿的权限只在2万元之内。
案例
非法扣薪:病假变无薪假
负责支援客户的克洛伊在2023年9月因身体不适求医,获两日病假单,然而雇主坚持将两天病假当作无薪假,并不顾她强烈反对,扣除其工资。
她于10月下旬通过TADM索赔。雇主没有做出回应后,调解员介入调解。雇主表示,公司只承认政府医院和诊所发出的病假单。不过调解员指,克洛伊看的全科医生合法注册、受雇至少三个月、也在48小时内将个人情况告知雇主,因此建议雇主偿还两天工资。克洛伊在申请索赔的两周后,成功取回被扣除的135元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