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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早期的工读制与合作社

文图 · 符懋濂

半工半读 成绩突出

在1950年代,贫穷落后是马来亚(新马)社会的基本特征,所以高中毕业生升学率极低,恐怕还不到15%。大学生犹如凤毛麟角,令人羡慕不已,自然不在话下。

早期的南大学子,家境贫穷者为数不少。每月学费60元,加上住宿与伙食等,每月总开销大约需要120元。这是一般家庭负担不起的,即便是所谓“中等阶层”的家庭收入,每月不过两三百元。因此,南大在成立之初,半工半读即勤工俭学便成了许多学子的选项。工读生可分为两类:一类在校外当家庭补习教师,或其他兼职工作,以赚取部分学费为目的;另一类是在校为南大服务,成为令人羡慕的工读生。他们不需再到校外兼职,东奔西走,耗时又劳累。

南大当局洞悉当时的社会状况,所以早在1956年便创立工读制,用来协助优秀的贫寒学子。它明文规定:各院系学生凡家境贫寒者,学业成绩优良(考试成绩总平均分数至少70%以上),就可以申请成为工读生。工读生利用课余时间为校方工作,每月以60小时为限,每小时酬劳1元,每月可以获得60元,刚好用来缴交学费。此举大受学生欢迎,职位始终供不应求,申请人数远超所需名额。就我的记忆,最初仅有十几位工读生,分散在大学各个行政部门。这是社会人士无从知晓的南大生奋斗史实。

开学了,新生到教务处注册,总有工读生协助

根据《大学论坛》的记载,到了两年后的1958年,工读生人数增加至34位,大致分布如下:教务处(后改称注册处)6位、秘书处8位、图书馆5位、电器部1位、文学院3位、理学院1位、商学院4位、南洋研究室1位、成教班(先修班)5位。日后随着南大学生人数增加,工读生人数即略有增加,“而堆积在秘书处的申请书还有一大叠”,可见僧多粥少,竞争“上岗”非常剧烈。(见1958年3月30日《大学论坛》报道《本校工读制度实况》)按照校方择优录取原则,唯有家境贫寒、品学兼优者才有机会被录用。工读生一般上只准最多当三年,第四学年因为有毕业考试,一般都得“下岗”以免影响考试成绩。我在就读南大之前,是南大注册处职员,也仅当工读生两年半,就提前把机会让给更需要的同学了。

平心而论,工读制是南大历史的特殊产物,我觉得它比起早期北大的旁听生制似乎更好些。这是因为:一、工读生属于在籍学生,他们必须照常上课,完成作业,参加考试,最终获得学位;二、他们必须加倍努力学习,确保成绩一直优异,否则半途将失去这难得机会;三、有些工读生甚至名列前茅,毕业后先当助教,后晋级为讲师。可见南大工读制贡献不小,在培养学术人才方面,曾经起着值得称道的历史作用!北京大学早期的旁听制也曾闻名遐迩,因为有些名人当过旁听生,其中包括毛泽东、沈从文等人。旁听生不参加入学试,没有学籍也没有大学考试,只要获得校方批准、教授同意,就可以旁听某些自己钟意的课程,丝毫没有压力,显然轻松多了。

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

众所周知,合作社是合作运动(Co-operative Movement)的产物,它可分为三种,即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与信贷合作社。在那个年代,合作社还是很新鲜的,不论哪种合作社,一般人都闻所未闻。然而,早在南大创立不久的1957年,“南洋大学有限责任消费合作社”竟然在南大学生会推动下诞生了。它初创的规模很小,贩卖部开始出售的仅是一些日常消费品,如生活用品牙膏、牙刷、肥皂、卫生纸、清洁剂;文具用品墨水、钢笔、稿纸、蜡纸、活页纸、笔记本子、试验报告纸;无需烹饪的食品如饼干、罐头等等。顾客除了学生,就是教职员工,人数众多,销路都很好,但仍然不能满足消费需求。后来所贩卖的商品范围不断扩大,数量也日益增多,就我所知,连信封、信笺、报纸、杂志、图书、邮票、车票都在合作社里出现,同样深受青睐。

早期合作社贩卖部就设在永祺大餐厅后面

或许值得一提的是:所售卖图书中,除了一些学生必备的参考书,还有一些大书店都罕见的文史哲新书。因数量有限,而大家又求知若渴,往往一两天就被抢购一空。我这个书虫对此最感兴趣,经常出现在“抢书”行列。至于巴士车票,从奎因街(Queen Street)往返云南园,是由绿色巴士(Green Bus)提供交通服务。该公司为了支持华文教育事业,减轻南大学生的经济负担,专供南大学生巴士优待票,值得点赞。

消费合作社采用半商业化的股份制,入股成员上有院长、教授,下有学生、职工,最早仅有千余股份,每一股份5元。该社共有11名理事,即主席、秘书、财政各1名,委员8名,都是由社员选出的义务工作者。

另有两名受薪职员,处理日常业务。合作社原始资本仅有5000多元,属于小本经营,学生会不断呼吁大家入股,以扩大资本。后来还面对一家校园内杂货店的竞争,理事们必须努力工作,任劳任怨,业务才能蒸蒸日上!(见1958年3月30日《大学论坛》文章《南大消费合作社访问记》)到了1963年,合作社全年营业额已经达到30万元,这在当时是个不小的数目,相当于今日的3000万元以上。同年,合作社“新家”落成,由庄竹林副校长剪彩,合作社更上一层楼,后来改名为“南洋大学多元化合作社百货商店”。

合作社是南大学生会属下的自治组织,据《大学论坛》透露,1958年12月,学生会曾选派蔡崇语[1]到印度出席“东南亚大学合作与自助技术研讨会”,算是南大生首次出国取经吧。此后,合作社的生意越来越好,营业额不断增加,曾出现开学那周“一天卖千元”的营业记录。南大合作社的口号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含有舍己为群成分,充分体现了南大人独特的团结、互助、合作精神。它的创立与成功经营,或许也与注册处主任谢哲声教授有关。因为他作为国际著名的合作经济专家学者,曾在联合国任职,能给予合作社正确指导。据说马大(即后来的新大)学生也办过消费合作社,但很快就失败、收档了,这显然与他们缺乏奉献精神,经营不当密切相关。

必须指出,在1950年代,裕廊区还是个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大农村。最早时,云南园内仅有一家小到不能再小的杂货店(摊),而南大师生绝大多数是住校的,消费合作社自然应运而生。作为先驱者的南大合作社,为学生提供了有效而方便的经商实习平台,使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于他们日后创业或从商,应该有所帮助吧?此外,对于1973年成立的新加坡职工总会平价合作社(NTUC Fair-Price),似乎也应有启迪作用或历史意义。

注释:

[1]当年蔡崇语是会计学系三年级学生,后曾任我国教育部高级政务部长。

(作者为复旦大学博士、资深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