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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也要懂法律

什么是财产权?什么是署名权?若成名后,画作拍出高价,他们可分得利益吗?

文|黄锦西律师  Selvam LLC合伙人

为鼓励作家、画家等的创作热忱,并给予奖励,国家通过法律赋于他们的权利,统称版权。这些权利可分两大类,一类是财产权,即让创作人通过转让或许可来获取所得。例如画家可允许出版社复制他的画去卖,并从中抽取版税。英美国家包括新加坡,很注重创作人的这种经济权利。

另一类是人身权。因为作品反映创作人的思想感情和人格,是创作人建立声誉的基础,因此也必须得到保护。例如署名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这种权利属于创作人个人,不能转让。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德国、中国既注重创作人的经济权,也注重他们的人格权。

享有版权的作品大概有九种,包括文字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及美术作品等。不同作品的版权内容不完全一样。本文要讨论的是美术作品,即由线条造型表述的作品,包括绘画、雕塑、摄影、建筑物、建筑物模型及美术工艺品。

任何复制,都是侵权

 

美术作品的财产权主要有三种:复制权、发布权及向大众传播权(包括通过网络传播)。复制权是最重要的经济权利,是美术工作者(以下简称画家)最主要的专有权力。复制就是制作多一份几乎一样的作品,只有画家能自己复制。任何人没有得到画家同意去制作就是侵犯版权。

复制也是最普通,最直接的侵权行为。复制是重新把作品制作在有形的载体上,例如临摹在纸上或在画布上,或拍成影片。最早期的传统复制是手绘、拓印,后来包括复印、录像等复制行为。一个简单的例子是,A把B的画文在C的背上,这也是侵权行为,因为C的背是有形载体。若把背上的文身去掉,侵权问题就不复存在。

在现今的网络时代,我们的版权法指的复制行为也扩大到包括储存在使用电子载体内,或由电影摄影机复制,或存在摄影机内的录影拷备。例如为了在电脑上浏览画作而在电脑内附存制作的暂时副本(transient copy),虽没有在计算机硬盘上产生永久性的复印件,也算是复制。

上面提到的是平面到平面的复制。还有平面(二维)到立体(三维)的复制,以及由立体到平面的复制都是侵权行为。例如把一副风景画制成立体风景书(pop up book)(立体风景书也是一种创作,有自己的版权,但要先获得画家的许可,才可使用画家的画),或用摄影机拍下一个建筑物,就是二维到三维及三维到二维,还有三维到三维的例子。这些主要适用于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和建筑作品。建筑物的版权包括了建筑物本身以及建筑图。若在公共场所拍摄或绘画建筑物,严格来说也属复制,但在法律上不算侵权,模仿他人建筑物而建造的建筑物就是三维到三维的侵权。 画家的发布权及向大众传播权就不详谈了。

作品不放作者名字,可行吗?

 

现在谈一下创作者的人身权。人身权又叫人格权或精神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对创作者性格,思想感情及特点的尊重。大陆法系国家很注重创作者的人身权。以中国为例,中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至少16 项创作者的权利,其中第一至第四条就列明以下:(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及(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新加坡版权法的第九节“作者虚假署名”也规定如下:作品使用者对创作品有以下三个责任:(一)不虚假署名;(二)不假称作品是原作;(三)不虚报复制品的来源。若发生上述情况,创作人可到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制止令和赔偿。与欧盟及中国相比,我们保护人身权的规定比较少。

在维权主动性方面,大陆法系国家创作者可主动要求享受精神权利,而在新加坡,作家、画家只能被动维权。什么意思呢?以“不虚假署名”为例,假设某画家为某出版社作了一副挂历,但挂历上署了其他人的名字,画家可以提告出版社侵权。若出版社的挂历没有署名,画家不能坚持署他的名。所以我们版权法中的人身权不是完整的人身权。不过根据律政部2019 年1 月发表的文告:版权法在署名这个问题上将做修改,以让作者和画家有主动要求署名的权利。这是要使他们的创作得到认可,并让他们能够逐步建立声誉。不过律政部只提到署名权,没提到其他人身权。

作品转售可能收不到钱

 

追续权又称转卖权(Resale Right),是欧盟国家版权的一种,新加坡版权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这是艺术品在公开艺术市场出售时,艺术家可从售价中(扣去税务后)抽取的利润。私人之间买卖不受影响,但在专业艺术市场售画时,卖家或其代理,或买家及其代理(这些人负连带责任)必须邀付给艺术家报酬,一般由代收机构收取,再转交给艺术家。代收机构也会收取费用。

艺术市场指的是画廊,拍卖行或商业机构,例如百货公司的门市部。艺术品包括画作﹑拼贴画﹑雕刻﹑雕塑﹑挂毯﹑摄影作品﹑陶瓷及石版画。

艺术家必须是欧盟成员国的公民同时也要是有规定追续权国家的公民。因此新加坡艺术家的作品在欧盟(包括英国)拍卖,会拿不到转售费。

欧盟各国的规定不太一致,一般是扣税后售价少过3000欧元或1万元,免交。以英国为例,扣税后的售价3000欧元到5万,要交4%转售费;5万到20万,3%;20万到35万,

1%;35万到50万,0.5%;50万以上,0.25%。转售费总数不超过1万2500元。在写这篇文章时,英国国会已批准脱欧,估计脱欧后,英国会废除追续权,以鼓励拍卖行到英国发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