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肝——最深的“乡愁”
文 · 尤今
我的记忆
偕同好友阿乐到一家新开的小餐馆去,侍应生推荐砂锅猪肝,我立马说道:“好呀,来一锅吧!”一向注重养生的阿乐瞪着我说:“嘿,你知道吗,100克猪肝所含的胆固醇足足多达368毫克,是高危的垃圾食品耶!”顿了顿,又直戳要害:“再说呀,你体内的胆固醇已经累积得比珠穆朗玛峰更高了,你这不是雪上加霜吗……”我急急打断了她的话,说:“哎呀,你就让我放纵自己一回吧!”猪肝于我而言,是久旱逢甘霖呢!
少顷,砂锅猪肝端上桌来,锅盖一掀,交缠着黄酒和姜葱的香味便呼啦一下冲出来,在空气里恣意爆炸。惯常缠绕于童年的某种香气,可说是内心最深的“乡愁”,它会忠心耿耿地追随你到天涯海角、追随你到天荒地老。此刻,我把嫩滑的猪肝夹入嘴里,才咀嚼了一下,有关猪肝的往事便像嶙峋的冰山从辽阔的记忆海洋里显露出来。
那一年,我13岁。胃口不好,又偏食,整个人瘦得像一根缺乏水分的豆芽,萎蔫萎蔫的,走起路来,佝偻着背,像个早衰的人。奇诡的是,我时常感觉头晕目眩、有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抑郁。经医生诊断,证实我患上了贫血症。除了定时服药之外,父母亲知道猪肝能够补肝养血、补充铁质,于是,隔三岔五便从菜市拎回一大块猪肝,一心希望能够透过它来改善我体内造血系统的生理功能。
猪肝滋味好,加上营养价值高,人人趋之若鹜。然而,一只猪,不管怎么肥,也只能有一个肝;猪肝供应有限,因此,尽管价格不算便宜,依然供不应求。
母亲在菜市有个相熟的猪肉贩,只要提早一天预订,他便会将上好的猪肝留给母亲。母亲请教他如何分辨猪肝的好坏,他手执猪肝,循循善诱:
“新鲜的猪肝啊,整体必须呈现均匀的紫红色,色泽光亮;最重要的是,表面必须光滑。凡是起皱的、长着硬块的、布满水泡或小白点的,都是病死猪的症状,万万吃不得。此外,你还得用手按压,那些回弹极快的,很可能是灌了水的,切开之后会有水流出;只有回弹适中的、手感在坚实中带着柔软的,才是健康的猪肝。最后,你还得凑近鼻子嗅嗅,如果气味清香,无异味,那就确保品质没有问题了。”
母亲在摊贩的指点下,成了挑选猪肝的高手。她常买、常煮,我就是在那个时期爱上了猪肝鲜嫩滑爽的好味道的。常常吃而不觉厌腻,原因在于父母亲都热爱烹饪。他们轮番掌勺,同样的食材,经过他们巧手料理,以多种截然不同的面貌出现,让人百吃不厌。
母亲善于利用不同的瓜果菜蔬配搭猪肝而炒出迥然而异的味道,诸如:韭菜、青椒、黄瓜、芹菜、胡萝卜、苦瓜等。有时,她也会以猪肝加上枸杞、黑木耳和菠菜煮成味道醇厚的汤;或者,烹煮充肠饱腹的猪肝粥和猪肝焖饭等。
猪肝随和,当它与其他食材或配料一块儿烹煮时,常常大咧咧地敞开门户,任由百味熏染;比方说,当它与苦瓜同炒时,便有苦味渗出;而当它混在胡萝卜中时,便有甜味溢出。千变万化,风味绚烂。
我最喜欢的,是爆炒猪肝。这道菜肴,看似简单,却不容易掌握得好。猛火快炒是秘诀。父亲小心翼翼地把猪肝放在蒲葵扇般的大手里反复抓洗,好似在洗一朵厚厚软软的紫色云絮。将猪肝切成厚薄一致的片状,以料酒、淀粉、糖、盐腌10分钟;之后,在油里爆香姜片,倒入猪肝,大火翻炒,再倒入调料汁,盛起。一连串动作,都在电光石火中完成。有趣的是,中年发福的父亲,在炒这道高难度的猪肝时,却不显吃力;他的动作,是一气呵成的,让人目不暇给。
爆炒而成的猪肝,呈娇艳华丽的红褐色,细嫩如油膏、纤柔如初雪,好吃得连双耳也“嗤嗤”地竖立起来。在饭桌上,父母亲看几个孩子狼吞虎咽地吃着,总露出惬意的微笑;而父亲,也总是不动声色地给我多夹几筷,至于他自己嘛,至多只吃一两片尝尝味道。
在父母亲细心的调理下,充沛的鲜血快乐地在我体内地汩汩流动着、流动着……
这一段往事,犹如旺盛的炉火,温暖着我一生的岁月。
回想起来,那个时期,家里的经济情况其实并不宽裕,桌上时时出现的猪肝,是父母亲克扣了其他开支的结果……
日胜的记忆
父亲的爆炒猪肝已经成了我记忆里的麦芽糖,始终软软甜甜地粘在我的味蕾上。
结婚之后,我给先生日胜也做了这道爆炒猪肝,那活蹦乱跳的滋味儿,立马将他拉进了时光的隧道里……
当年负笈新西兰时,他是个穷措大。他的二哥林日礁获得丰厚的奖学金,在新西兰北岛的奥克兰攻读电气工程学,手足情深,日礁省吃俭用,尽量在奖学金里挤出部分余额来支撑他弟弟日胜入读大学。
入学后的第一年,日胜寄宿于一户苏格兰人家里,兼包膳食。房东节俭得近乎刻薄,早餐和午餐,都是三文治,他们在花园里栽种了好些果树和蔬菜,而黄瓜和番茄,就成了三文治每天的“馅料”,美其名为健康食品,味道寡淡得好像在吃粗糙的空气。唯一有营养成分的是那一大杯牛奶,那味道啊,是如此的浓醇、芬香、芳馥,他小口小口地啜着、啜着,仿佛在享用琼浆玉液。晚餐有肉,那块鬼鬼祟祟的肉,趴在盘子上,自惭形秽,藏头缩尾。这还不是最糟的,晚餐过后的那一大碗甜品——大黄甜粥,简直就是味蕾的蹂躏啊,初次的邂逅便成了日胜终生的梦魇。房东在浓稠的粥里加入切成小段的大黄茎,大黄茎味酸而苦,她便以白糖去中和。入口的粥,是一大团乱七八糟的怪味,就算是最不挑食的人,也吃得龇牙咧嘴,苦不堪言。有时,他不得不偷偷将那红色的大黄茎挑出来,包在纸巾里,拿去丢掉。此后一生,见大黄如见老鼠屎。在长达两年的寄宿期间,他的餐食就如此因陋就简地应付过去了。
在新西兰求学的第三年,他搬离了这个地方,连同在学府里结识的两兄弟合租了一个房间。新的房东平易近人,允许他们自由使用厨房烹煮食物——这就等于为他们的味蕾大开方便之门,他们的膳食得以彻底改善。至此,生活里的乌云终于化成了丰满澄净的雨水,在他们的心湖内荡开了一圈一圈美丽的涟漪,他们自是欣喜若狂。
三个人,轮流采购和烹煮——采购的那个人,也在同一段时期里负责烹煮。费用呢,大家平均摊分。
新西兰人是不吃猪内脏的,因此,轮到日胜采购和主炊时,他便出了个妙招,以最少的钱,获得胃囊最大的享受。他到菜市去,向猪肉摊贩讨取被弃置一旁的猪肝,肉贩以为日胜家里养狗,当然也就乐哈哈地将他眼里一无是用的“糟粕”送给他人的“狗儿”享用啦!
日胜欢天喜地将不费分文的新鲜猪肝拎回去后,制作可耐久存的卤猪肝。
他把新鲜的猪肝浸在清水里,每隔20分钟换水一次,浸泡大约两个小时,借以去除猪肝的毒素和腥味。接着,焯水处理,搁置一旁。下一步是在注满清水的大锅里放入花椒、八角、桂皮、姜片、小茴香、辣椒干、冰糖。当沸水把香料的味道全都逼出来后,他就将猪肝搁进锅里,加入盐和料酒,调小火,焖煮大约十分钟,关火,让猪肝在内浸泡大约两个小时,使浓郁的味道层层渗透进每一寸的猪肝内,取出,沥干水分,大功告成。
由于做法繁琐,只能在星期天较有闲暇时才做。他把卤好的猪肝放在冰箱里,要吃时,取出切片,香气源源泄出,将它夹在涂抹了厚厚黄油的面包里;或者,煮一碗热气腾腾的方便面配搭着吃,便是扎实可口的一餐了。午后切一两片当成点心,细细咀嚼,齿颊生香。他的两个室友都赞不绝口,有时,日胜卤了厚厚一大块,原以为可以吃上一个星期,没有想到短短两三天,便吃得精精光光了。
到了考试期间,时间很紧,无法讲究口味,日胜便精简地煮一小锅西红柿猪肝汤,配搭白米饭,大家也吃得津津有味。
猪肝,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给他寒窗苦读的生涯带来了缤纷的色彩。
在新西兰考取了土木工程学位后,他飞往澳大利亚,以半工半读的方式,继续修读工程硕士学位。这时,他必须资助他的弟弟妹妹出国深造,节衣缩食依然是生活的模式。
旅居悉尼,他发现澳大利亚人也不吃猪肝,但是,在这儿,他却遇上了“劲敌”,因为许多希腊移民也嗜食猪肝,他们也常常以喂饲宠物为借口而向肉贩讨取猪肝,日胜莞尔:嘿嘿,手法如出一辙呢!终究寡不敌众,日胜狂吃免费猪肝的日子,在悉尼画上了句号。
婚后,定居新加坡,天气溽热,我们不时做凉拌猪肝。以蒜末、葱末、姜末、葱花与舂碎的辣椒为调料,和焯熟的猪肝拌在一起,再一片接一片地蘸着以麻油、酱油、香醋和白糖制成的酱料,慢慢地、细细地咀嚼,百味麇集,无比刺激。嫩软的猪肝,一枝独秀地在味蕾上绽放出一朵一朵的花,紫红色的花。
猪肝在我和日胜的生命里,都有着不同程度的纠缠——那是一种非常美丽的纠缠,所以,当我们坐在一起享用凉拌猪肝时,我们都同时在品尝过去的记忆。猪肝糅合了缤纷的陈年往事,滋味也变得更为深邃、更为繁复,也更为可口了。
时序移转,滋补美味的猪肝,由于含有高胆固醇、高嘌呤,在健康意识普遍提高的今日,被看成了是“洪水猛兽”,大家避之唯恐不及;它的身价也一落千丈,用“价贱如土”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有时,买一公斤猪肉,肉贩便慷慨地附送一块猪肝。然而,就算是免费奉送的,也不时遭到顾客拒绝。真是此一时、彼一时耶,猪肝的天堂与地狱,一线之隔。
话说回来,当年,恰恰就是这只“猛兽”,改善了我的健康情况、提高了日胜的生活素质;因此,不管任何时候,看到这只为人唾弃的“猛兽”,我们的心,都会泛起一股温柔的感觉。
(作者为本地作家、 新加坡文化奖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