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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辱与尊重 ——由 “课堂睡侠” 谈起

文 · 尤今

在休息时间里,几名老师聚集在办公室内闲谈。马老师气鼓鼓地说道:

“他居然在我讲课时睡觉!你们知道我怎么做吗?我打个手势,嘱全班同学注意看,然后,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他身旁,大声喊他的名字:卓成望(化名)!他从梦中惊醒,吓得脸青唇白,全班学生哄堂大笑。我问他:你的枕头和被子呢,怎么没有带来?我故意当众羞辱他,让他终生铭记这个教训。”

白老师接着他的话茬儿说道:

“嘿嘿,你知道我是怎样对付这类瞌睡虫的吗?我把他用力摇醒之后,对他说道:喂,猪八戒,你来错地方了,快点回去保护你的唐僧上西天吧!全班学生笑得前俯后仰,他灰头土脸,尴尬得恨不能挖个地洞钻进去!经此羞辱,料想他以后再也不敢把课室当作是卧室了。”

马老师和白老师都是初执教鞭的年轻老师,忠于职守,有满腔教学的热忱,当他们意兴勃勃地在讲台上倾囊以授时,自然希望学生正襟危坐地洗耳恭听。若有学生胆敢在老师的眼皮底下打瞌睡,自然被看成是公然的蔑视,或是无声的对峙,所以,老师就“以牙还牙”地羞辱他们啰!然而,被他们如此刻意羞辱的学生,终生铭记的,恐怕不是教训、不是感恩,而是芥蒂、而是恨意。

学生在课堂与周公对弈,原因很多。

老师讲课太沉闷、太单调、太枯燥,也许是其中一个原因;可是,如果全班只有一个学生打瞌睡,那很显然的,就是这名学生的个人问题了。只要抽丝剥茧地加以深究,老师当会发现,当中又隐藏着其他值得我们探讨和有待我们处理的问题。比方说,有个家境贫苦的学生,放学后必须去快餐店打工以赚取学费,心力交瘁,当“课堂睡侠”是“情非得已”。后来,级任老师帮助他申请助学金,问题自然就得到解决了。另有个学生,放学后必须帮忙母亲做各种繁琐的家务,到了晚上,又得赶做作业,三更半夜才上床就寝,休息不足,在课堂梦会周公实属无奈。级任老师和她母亲进行沟通,让她母亲了解,孩子在家透支体力,是会影响在校表现的;母亲最终同意做出调整,让孩子在家少做点家务,提早休息,事情就此迎刃而解。

实际上,比“课堂睡侠”可怕百倍的,是那种“睁眼睡侠”——他双眸圆睁,貌似专注,然而,精神早已开小差,腾云驾雾到三万八千里以外的地方去了。而最为可叹的是,老师被假象所蒙蔽,始终浑然不觉。

我个人觉得,学生在课堂打瞌睡,绝对不是什么大胆的挑衅行为,老师完全没有必要大张旗鼓地对付他,让他难堪,使他下不了台。

有时,在闷热的下午讲课,在课室里觊觎的瞌睡虫随时准备发动大侵略。这时,我会设法在沉重的教材里穿插几个有关语文的轻松笑话,学生们声震屋梁的笑声,当能使一只只瞌睡虫狼狈地逃遁无踪。

记得有一回,原本上课总是精神抖擞的学生陈圆芳(化名),一大清早居然双眸紧闭,深堕梦境。我察觉后,若无其事地继续讲课。稍后,当其他学生聚精会神地做我所分配的作业时,我才不动声色地走到她身旁,轻轻地推醒她,压低嗓子,说道:“圆芳,醒醒,快去洗把脸吧!”她醒来后,满脸赧色地站了起来。待从洗手间回来时,向我道歉:“老师,对不起。”她继而向我解释,她在前一晚赶做专题作业,做到凌晨三四点,次日才支撑不住而当课堂睡侠的。洗过脸后,她又精神奕奕继续上课了。过了几个月,有一天,上课之前,她要求我让她在课室后面站着听课,原因是她前一晚因事迟睡,担心会重蹈覆辙。她不要丧失学习的宝贵机会,所以,想要“未雨绸缪”地站着听课。如果上一回她当“课堂睡侠”时我不问缘由地伤她自尊,势必会影响她的学习热忱,那才真的是“因小失大”啊!

当然,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如果学生因为沉迷电脑游戏而把当课堂睡侠变成一种屡劝不听的惯性行为,老师便不能不另觅良策了。教师就像是孙悟空,手上的金箍棒能够变出无穷无尽的花样;不过,不管花招怎么变,老师必须紧记于心的是,“羞辱”这一招,是切切不可用的。十多岁的青少年,性子敏感,一次公开的羞辱,可能会留下终生难以痊愈的伤口,就算有一天结疤了,痛楚长在。而最大的后遗症是:当学生不喜欢某个老师时,也连带不喜欢他所教的科目——他们爱憎分明,爱屋及乌,也憎屋及乌,中间没有隐晦的灰色地带。在这一码事上,老师是输不起的。

平时与学生交谈,我发现他们非常在意老师是不是在言行上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

有个老师一听,立马便嗤之以鼻:

“尊重?学生要老师尊重他们?那不是上下颠倒吗?学生,是要控制、压制、钳制的,你如果懦弱地退让,他们就会爬到你头顶上来撒野,变得无法无天!”

很明显的,这名老师对“尊重”一词有所误解。所谓的尊重,指的不是对学生“事事退让”的姑息和“有求必应”的放纵。

有个学生曾伟强,在一篇《师恩难忘》的作文里,便很好地阐释了师生之间“尊重”的定义。

他如此写道:

“我身为班长,每天都必须为不同的老师服务。有些老师,常常用命令的口吻叫我做这做那,然而,戴老师却截然不同。每回她嘱咐我做事,总是很有礼貌地用一些让人很舒服的字眼,诸如:麻烦你、请你,而每次事情完成后,她也总不忘向我道谢。有些时候,她忘了带红笔或橡皮擦,总是先征求我的同意,才借去用。记得有一次,她因事迟来课室十分钟,居然一再向我们道歉;偶尔作业算错了分数,她也会在修正之后,向我们说对不起。当我们做错了事情,戴老师绝对不会当众破口大骂,让我们难堪;她总会先查明原因,才私下辅导。戴老师常常说:面子是别人给的,只要懂得自律,便不会丢失颜面。我们喜欢戴老师,因为她尊重学生,她身体力行地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良好的修养,也让我们懂得了自敬自重之道。”

许多教师,常常在不自觉的情况下,以双重标准处世待人——身份和地位,就是使用双重标准的“盾牌”。老师要学生以礼待人,但是,自己却高高在上,颐指气使;老师不喜欢上司当众以尖刻的语言责备自己,然而,自己却常常指着学生的鼻子当着全班面前气势汹汹地骂,这真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当言教和身教背道而驰时,教育的效果等于零。更甚的是,学生耳濡目染,日后为人师表,也依样画葫芦,遭罪的,是下一代的学子。

在日常生活里,我们必须时时携带一面镜子。当别人出现在镜子里时,我们看到的瑕疵、毛病、缺点、弱点,在自家身上可能也找得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同样的,为人师表者在为下一代铸造人格的模子时,得先把自己放进模子里。

身教,是教育的最高境界。

(作者为本地作家、新加坡文化奖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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